环球验证
UN38.3
1.锂电池UN38.3测试和包装件1.2m跌落测试
UN38.3系指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试验和标准手册》(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关于锂电池检测的第38.3节,成品锂电池或含锂电池的设备运输都必须先完成38.3节中规定的各项测试(除非有始发国主管当局的批准档才可豁免),锂电池单独航空运输或和设备包装在一起空运,还需经过包装件1.2m跌落测试方可按“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1)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
(2)各类电池检测所需的样品数:
锂电池UN38.3测试
电池组:20颗电池组+10颗电池芯
电池芯:60颗
1个月(含双休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大电池送样数量及收费可咨询实验室
锂电池50次循环充放电
可充电电池组:10颗
可充电电池芯:15颗
10个工作日
大电池收费可咨询实验室;UN38.3准备工作,仅针对可充电电池组(芯)进行
锂电池1.2m跌落试验
1个完整包装件
2个工作日
铅酸电池振动、压差、55℃漏液测试
5个铅酸电池
5个工作日
UN38.3测试项目、时间及样品数
T1
高度仿真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3个工作日
T2
温度试验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10个工作日
T3
振动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3个工作日
T4
冲击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3个工作日
T5
外短路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8全充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组:4颗未放电的电池组+4颗完全放电的电池组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未放电的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3个工作日
T6
撞击
对电池芯测试(对于电池组,取其组成电芯试验)
可充电电池芯:5颗首次循环50%容量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芯:5颗未放电的电池芯+5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注:对于棱柱形电池芯,试验数量加倍
3个工作日
T7
过度充电
仅对可充电电池组测试
可充电电池组:4颗首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4颗50次循环后完全充电的电池组
10个工作日
T8
强制放电
仅对电池芯测试
可充电电池芯:10颗首次循环后完全放电的电池芯+10颗50次循环后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不可充电电池芯:10颗完全放电的电池芯
10个工作日
申请及测试流程
- 若申请透过上海化工所检测,申请各类电池检测及运输条件鉴定业务请先在中心的网站上填写委托申请。
- 申请成功后会生成一个预约委托号,客户将样品和预约委托号一起送到中心接待处(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大门西侧),待中心接到样品后即可开始检测。
- 以下测试程序,样品设定为已做好预处理,可直接满足各试验状态的要求。 试验第 7可使用前面1-5 试验后的电池,但因为时间上的考虑,要求测验电池芯或电池组进行。 总安排方式为:样品为电池芯的,第一天第 1、6、8 项同时开始试验;样品为电池组的则将第 8 改为第 7 项并同时开始试验。
测试完毕后,依据客户选择运输方式,包含空运、海运、公路、铁路,核发运输鉴定书
Copyright © 世腾认证集团 Cerpa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